近年来,我市人防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过去的一年,全市人防工作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人防指挥通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人防组织指挥和信息警报系统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人防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全市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实现产值(营业额)6.88亿元,上缴税收896万元,市直管工程创平战结合收入1300万元,安置就业6563人;人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全年共受理案件120件,立案41件,结案38件,结案率为92.6%,清缴历史陈欠2459万元,收缴当年易地建设费4688万元,创人防结建收费历史新高,实现了“应收必收”;人防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人防队伍综合素质明显增强,特别是人防工程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市人防工程批建量是过去60年人防工程建设总量的三分之一,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在全省人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中,我市荣获“优胜单位”,在全省位居第三位。市人防办被省国教办评为全省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被沈阳军区评为东北地区人民防空先进单位;被国家人防办评为全国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构建“大人防”格局
今年,市人防办将在全市加快构建党政军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人防”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人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防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人防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防工作军政双重领导体制的优势,军政双方紧密配合,共同抓好人防工作。各县区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配齐配强人防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专兼职人防干部,保障人防部门的办公经费,把人防部门的负责人列为本地区的规委会成员,参与研究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落实“地空”规划;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人防工作,凡涉及地下工程的建设项目,及时提请人防部门参与,共同研究审定;各建设开发企业和投资主体,自觉履行人防法律义务,依法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
加强人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建设,全面提高人防事业法制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的人防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组织好《抚顺市人民防空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争取尽快出台;研究制定人防工程权属、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大人防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人防义务、不落实人防结建政策、阻碍人防建设、破坏人防设备设施的行为要坚持依法查处,维护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强化服务职能。各级人防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人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积极靠前工作,主动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参加“项目促进年”活动,牢固树立一切围绕发展、一切服务发展的理念,积极主动地为建设开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工程规划和专业技术等全方位服务,坚持做到“三走进”,即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走进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创造了优质、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和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