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对城市地铁的人防建设十分重视,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城市的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的需要。”因此,新建地铁不是要不要按兼顾人防建设的问题,而是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地确定地铁人防的防护等级,积极地搞好新建地铁的平战结合综合利用,在未来战争中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造福人民,在发挥地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同时,发挥地铁韵战备效益。
20世纪60年代,我国修建了第一条地下铁道即北京地铁一期工程,自1965年开工至1969年建成通车,全长23.
除平时普通通风外,还专设了独立的系统的特殊风道,安装有防爆消波装置、除尘设备、滤毒设备和特殊风机,战时可进行隔绝式防护和滤毒式通风转换:用于人防的土建工程、防护设备、内部设备等投资巨大,已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中提出:“市区应按照中央关于北京的人防建设以地铁为骨干和地铁运营以交通为主,兼顾人防、平战结合的指示,积极发展地下铁道:”、”前两期地铁防护标准较高,为适应平战结合使用,今后新建地铁可适当降低防护标准,一般可按5级或4级修建;这样,可以减少投资,便于采取暗挖施工方法,加快地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