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院针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不主动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注重强化民行监督,采取检察建议等非诉手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宜阳县检察院发出的《关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引起了该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专门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并下达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全县人防工程建设领域管理工作,同时追缴防空易地建设费流失资金400余万元。
今年以来,该院以防止城镇土地开发利用中造成的防空易地建设费的流失为重点,在全县防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调查活动。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城市民用建筑必须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等原因不适宜修建的,可经人防部门批准易地建设,并缴纳相应的易地建设费。而在专项调查活动中检察官们发现,该县大量新建民用建筑既未修建人防地下室,也未经过人防部门批准易地建设并缴纳易地建设费,从而造成该县防空设施落后,同时因防空易地建设费征收不到位,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就人防工程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危害、建议完善措施等内容,向该县人防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人防部门加强行政执法,履行监管与征收职责。同时将检察建议抄送宜阳县政府有关部门,争取政府支持。
截至目前,通过督促、联合执法等手段已陆续追缴防空易地建设费流失资金400余万元。据悉,这是宜阳县检察院不断强化民行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又一成功范例。